校园建设处职能简介


校园建设处是学校负责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、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工程和大型、中型、小型修缮工程(以下统称为“校园建设工程”)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包括: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园建设工程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,组织编制、评审、修订、报批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。

2.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,开展校园发展建设用地征购及用地协调工作,负责校区征地、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
3.编制学校中长期校园建设规划,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投资计划,经学校和上级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4.负责各类专项资金中房屋修缮类、基础设施改造类、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类项目的申报论证、审核、遴选等工作。

5.负责校园建设工程的方案征集、可行性研究、立项申请工作,负责勘察、设计、造价编制等工作,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。

6.配合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完成校园建设工程涉及的勘察、设计、造价、监理、施工等项目的采购工作,配合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完成相关合同、协议的签订工作。

7.负责办理校园建设工程各类报建审批手续,以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、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、变更控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,配合过程审计工作。

8.负责组织校园基本建设工程的验收及移交工作,负责保修期内的质保等工作;配合后勤保障处进行大、中、小型修缮工程及应急抢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工作,协助及时处理质保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校园建设工程的项目技术资料审查、整理、归档、移交等工作。

10.配合财务处做好校园建设工程资金的使用、支付和管理,以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工作。

11.配合审计处完成有关校园建设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计工作,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资产入固工作。

12.配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大、中、小型修缮工程及应急抢修工程的质量评价工作。

13.建立和完善全校基础设施和房屋修缮等基础信息系统。

14.负责对接社会力量投资的校园建设工程相关工作。

15.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校园信息化、消防安全、节能等相关工作。

16.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返回原图
/